金沙娱乐城 高明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和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
金沙娱乐城 高明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和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
明民字〔2022〕72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有关单位:
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19〕23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促进我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规范化、制度化,现就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和综合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通过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工作,以全面提高养老机构服务和管理水平为目标,建立动态监测、持续提升、综合评价的机制,坚持“日常性,综合性,客观性,公开性,引导性”的原则,积极构建“功能完善,管理规范,服务到位,安全放心,诚信经营”的养老服务品质,推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持续发展。
二、监测对象
全区范围内经区民政局备案的养老机构。
三、监测内容
(一)监测内容主要包括综合评价和实地监测,其中:综合评价占10%,实地监测评价占90%。评定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确定服务质量等级。
综合评价:根据平时检查、问题的整改成效、人员培训、日常工作等信息进行综合评定(详见附件1),由区民政局组织开展。
实地监测评价:依据《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评价指标和分值(试行)》(详见附件2)进行量化评分,包括:服务环境、设施设备、运营管理、服务安全和违法违规行为等五大类。
(二)综合评估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其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三项及以上的,不能评为优秀。
优秀:分值不低于900分(含900分),对应等级为“优秀”,以“A级”表示;
良好:分值不低于800分(含800分),对应等级为“良好”,以“B级”表示;
一般:分值不低于600分(含600分),对应等级为“一般”,以“C级”表示;
较差:分值低于600分(不含600分),对应等级为“较差”,以“D级”表示。
(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评定为“较差”:
1.年内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2.存在欺老虐老行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3.涉嫌非法集资,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
4.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被实施联合惩戒的;
5.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且拒不整改的;
6.提供虚假情况和材料,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
7.违反评定纪律,干扰评定人员工作,影响评定工作公平公正开展的;与评定人员串通作弊,致使评定情况失实的;被监测养老机构无理拒绝、阻挠监测的;
8.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监测程序
(一)实地监测。实地监测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也可在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区有关部门中抽调人员组成若干个监测小组开展,负责监测的机构或小组完成各养老机构的监测报告并提出综合评估等级的初步意见,报区民政局。
(二)综合评估
区民政局组织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有关人员召开会议进行综合评价,对监测报告和综合评估等级的初步意见进行审核,形成《高明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和综合评估报告(公示稿)》。
(三)公示和复核
区民政局通过官网、养老服务平台等对《高明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和综合评估报告(公示稿)》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由区民政局进行复核。
(四)结果发布
每年12月底前,区民政局通过官网、养老服务平台等向社会发布《高明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和综合评估报告》。
五、结果应用
综合评估等级为“一般”“较差”的养老机构,一个自然年度内增加一次或以上的监测;对出现被投诉举报、曝光、列入失信名单等情形的养老机构可随时进行监测。
六、工作要求
(一)区民政局每年应开展不少于一次服务质量日常监测和综合评估工作;要加强监测过程的管理,督促各镇(街道)加强辖区养老机构的整改和提升工作,全面提升我区养老服务水平。
(二)各镇(街道)要把服务质量日常监测工作作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重要抓手,指导辖区的养老机构对照监测内容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三)各养老机构应将服务质量日常监测和综合评估工作作为提升自身服务能力的重要推动力,对照监测内容,对自身服务质量状况进行全面的梳理和分析、随时改进,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被委托的监测机构和参与监测的人员要按照区民政局的要求,及时发现监测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向区民政局反映情况,保证监测过程和结果客观公正。监测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确保与被监测养老机构无利益关系。如发现监测人员失职失德、弄虚作假、索取财物等问题,将终止该监测人员资格。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具体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
金沙娱乐城 高明区民政局
2022年11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