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工作指引第5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金沙娱乐城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金沙娱乐城 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有关规则,推动我市招标投标改革制度落实落地,经市发改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轨道交通局同意,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引。
一、规范诚信状况设置:
(一)采用综合评估法或者评定分离法的项目,招标人设置的“诚信状况”分值为5~12分。
(二)大型工程或者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的中、小型施工类项目,“诚信状况”评审应当采用信用等级方式。
(三)采用信用等级评审的,“诚信状况”每档分差上限为2分;采用动态信用得分评审的,“诚信状况”每档分差上限为1分,得分相同时应采用中式排名。
(四)采用动态信用得分评审时的计算方式:按照招标项目有效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所有有效投标人中的诚信得分排名高低划分档次,投标人动态信用得分排名在所有有效投标人动态信用得分排名前25%(含25%)区间内的为第一档,在25%~50%(含50%)区间内的为第二档,在50%~75%(含75%)区间内的为第三档,在75%~100%区间内的为第四档,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示例如下:
某项目“诚信状况”分值为12分,每档分差为1分,有效投标人为8人,将所有有效投标人的诚信得分进行中式排名后可列为6个总名次。第一名位列6个总名次的16.67%,在前25%(含25%)区间内,按第一档计算得分为12分;第二名位列6个总名次的33.3%,第三名位列6个总名次的50%,第二名、第三名均在25%~50%(含50%)区间内,按第二档计算得分为11分;第四名位列6个总名次的66.7%,在50%~75%(含75%)区间内,按第三档计算得分为10分;第五名位列6个总名次的83.3%,第六名位列6个总名次的100%,第五名、第六名均在75%~100%区间内,按第四档计算得分为9分。
二、规范举报程序,对全国暂无统一查询渠道的事项(如举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等),举报人应当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标人设置“类似项目业绩”时,除下列证明材料外,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
(1)施工项目:需提供两类业绩证明材料,一是中标通知书、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中的一项(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完整列出两项证明材料供投标人选择);二是合同协议书、分包协议书中的一项(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完整列出两项合同材料供投标人选择)。
(2)勘察项目/设计项目/监理项目/货物项目:需提供两类业绩证明材料,一是中标通知书、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中的一项(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完整列出两项证明材料供投标人选择);二是合同协议书。
2.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
(1)施工项目:需提供三类业绩证明材料,一是中标通知书、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中的一项(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完整列出两项证明材料供投标人选择);二是合同协议书、分包协议书中的一项(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完整列出两项合同材料供投标人选择);三是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中的一项(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完整列出四项验收证明材料供投标人选择)。
(2)勘察项目:需提供三类业绩证明材料,一是中标通知书、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中的一项(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完整列出两项证明材料供投标人选择);二是合同协议书;三是勘察报告(只提供关键页和签章页即可)。
(3)设计项目:需提供三类业绩证明材料,一是中标通知书、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中的一项(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完整列出两项证明材料供投标人选择);二是合同协议书;三是施工图审查合格证、设计批复中的一项(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完整列出两项证明材料供投标人选择)。
(4)监理项目:需提供三类业绩证明材料,一是中标通知书、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中的一项(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完整列出两项证明材料供投标人选择);二是合同协议书;三是完工验收鉴定书、竣工验收鉴定书、完工验收材料、竣工验收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中的一项(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完整列出五项验收证明材料供投标人选择)。
(5)货物项目:需提供三类业绩证明材料,一是中标通知书、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中的一项(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完整列出两项证明材料供投标人选择);二是合同协议书;三是有效的货物验收证明材料。
(二)公路工程
1.施工项目: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截图应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
2.勘察设计项目: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截图应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技术等级”“主要设计内容”“人员履约信息”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
3.监理项目: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截图应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
(三)水利工程
1.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
(1)施工项目:需提供两类业绩证明材料,一是中标通知书、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中的一项(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完整列出两项证明材料供投标人选择);二是合同协议书、分包协议书中的一项(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完整列出两项合同材料供投标人选择)。
(2)勘察项目/设计项目/监理项目/货物项目:需提供两类业绩证明材料,一是中标通知书、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中的一项(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完整列出两项证明材料供投标人选择);二是合同协议书。
2.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
(1)施工项目:需提供三类业绩证明材料,一是中标通知书、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中的一项(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完整列出两项证明材料供投标人选择);二是合同协议书、分包协议书中的一项(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完整列出两项合同材料供投标人选择);三是竣工验收鉴定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中的一项(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完整列出五项验收证明材料供投标人选择)。
(2)勘察项目:需提供三类业绩证明材料,一是中标通知书、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中的一项(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完整列出两项证明材料供投标人选择);二是合同协议书;三是勘察报告(只提供关键页和签章页即可)。
(3)设计项目:需提供三类业绩证明材料,一是中标通知书、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中的一项(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完整列出两项证明材料供投标人选择);二是合同协议书;三是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初步设计批复中的一项(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完整列出两项证明材料供投标人选择)。
(4)监理项目:需提供三类业绩证明材料,一是中标通知书、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中的一项(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完整列出两项证明材料供投标人选择);二是合同协议书;三是竣工验收鉴定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完工验收鉴定书、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中的一项(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完整列出五项验收证明材料供投标人选择)。
(5)货物项目:需提供三类业绩证明材料,一是中标通知书、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中的一项(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完整列出两项证明材料供投标人选择);二是合同协议书;三是有效的货物验收证明材料。
四、招标人在设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及资信标的类似项目业绩、获奖情况、项目管理团队中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和获奖情况时,考察时间统一限定为近5年。
五、规范项目管理团队人员设置:
(一)大型项目“其他管理人员”岗位类别设置限于3~5类,每类人数不超过2人,总人数上限为5人,单个人员分值上限为3分。其中,招标控制价3亿元以上的项目,高级工程师数量不得超过5人;招标控制价3亿元以下的项目,高级工程师数量不得超过3人。
(二)中型项目“其他管理人员”岗位类别设置限于2~3类,总人数2~3人,单个人员分值上限为3分,高级工程师数量不得超过1人。
(三)对项目管理团队其他管理人员的技术职称进行评审时,设置的技术职称专业应当与项目建设内容相匹配;当难以满足匹配要求时,须经相关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方可设置与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专业要求。
(四)大、中型项目设置“其他管理人员”时,应优先设置工作重心在施工现场的关键岗位(如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或者安全负责人等),此类岗位标后需纳入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若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和招标需求,需在“其他管理人员”中设置工作重心不在施工现场的特定岗位(如非驻场的造价类岗位)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注明:“上述XX人员属于工作重心不在施工现场的特定岗位,不纳入标后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其他岗位人员一律纳入标后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范畴”。
六、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应当依照投标承诺明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名单,同步制定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进场计划并作为合同附件。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进场计划的格式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未提供格式的,招标人、中标人可参照附件1格式执行。中标人未按承诺安排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履约的,招标人应当严格依照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七、采用综合评估法或者评定分离法的项目,资信标评审因素应当从类似项目业绩、获奖情况、财务状况、售后服务能力、诚信状况、履约评价、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中至少选取4类。
八、财政部门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将施工类项目中标后合同金额变更超过10%的变更事项纳入重点监督核查范围,严格审查变更原因、变更内容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九、规范大、中、小型项目推荐进入评标程序第二阶段评审的机制: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并被判定为有效的投标人的资信标和技术标进行评审,大型工程项目以及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推荐资信标和技术标评审总得分≥资信标和技术标总分75%~85%(施工类项目可以推荐资信标评审得分≥资信标总分75%~85%)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审;中型工程(不含水利工程)项目以及小型工程项目,推荐资信标和技术标评审总得分≥资信标和技术标总分75%(施工类项目可以推荐资信标评审得分≥资信标总分75%)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十、使用信价量化评标法或者简易评标法的项目,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约定,当中标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一定幅度(工程总承包类、施工类项目下调比例为10%~15%,货物类项目下调比例为15%~20%,具体比例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约定)时,中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前,以保函、现金转账等形式提供低价风险担保。中标人未按要求提交低价风险担保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十一、由集中建设主体负责招标并采用评定分离法的功能和技术要求复杂的大型施工类或者大型工程总承包类项目,在评标阶段,技术标评审应当采用合格制,专家仅评估技术标是否达到基本要求;在定标阶段,由定标委员会对技术方案进行细致的评估和评分。功能和技术要求复杂工程项目参考范围见附件2。
中、小型施工类项目,技术标评审原则上采用合格制,未采用合格制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上传云平台备查;服务类、货物类、工程总承包类项目及大型施工类项目,技术标评审不采用合格制的,应当要求评标专家提出评审意见,评审意见包括优点、缺点、注意事项等。
十二、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的中、小型施工类项目,应当按照大型工程项目要求设置资信标、技术标、经济标权重占比和资信标评审因素。
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以下的大型施工类项目(平行承发包项目除外),应当按照小型工程项目要求设置资信标、技术标、经济标权重占比和资信标评审因素。
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5000万元的大型施工类项目(平行承发包项目除外),应当按照中型工程项目要求设置资信标、技术标、经济标权重占比和资信标评审因素。
附件:1.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进场计划表
2.功能和技术要求复杂工程项目参考范围
附件1
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进场计划表
附件2
功能和技术要求复杂工程项目参考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