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娱乐城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沙娱乐城高明区村庄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
金沙娱乐城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沙娱乐城高明区村庄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
明府办〔2024〕9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金沙娱乐城高明区村庄规划管理规定》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自然资源分局反映。
金沙娱乐城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0日
金沙娱乐城高明区村庄规划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村庄建设,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高明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高明区行政域内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域内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由区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各镇(街道)及区发改、财政、住建水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广旅体、生态环境等部门协同,村民参与,专业技术力量支撑的工作机制。
区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本行政域内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和村庄规划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区发改、财政、住建水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广旅体、生态环境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村庄规划管理的相关工作。
各镇(街道)负责本行政域内村庄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村民委员会协助各镇(街道)做好村庄规划管理工作,组织和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村庄规划工作,并将村庄规划管理要求写入村规民约,严格遵守。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村庄规划编制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镇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奖励、补助、整合涉农资金(包括且不限于农业农村专项资金)、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建立多元化投入措施,保障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
第二章 规划编制
第五条 编制村庄规划应当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因地制宜、多规合一、简明实用的原则,依实际定特色、依特色定产业、依产业定路径、依路径定规划,顺应乡村发展规律,尊重村民意愿,保留本土特色,重塑乡村风貌,传承文化,留住乡愁。各镇(街道)应当结合村庄所在的地域和历史文脉,打造地方特色,根据分类管控的原则,制定不同的风貌管控要求。
第六条 按照金沙娱乐城行政村村庄分类指引,高明区行政村分为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综合整治类、城镇转化类、城郊整合类村庄。各镇(街道)应对有建设、保护、整治需求的村庄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结合村庄类型分类引导村庄发展。城镇转化类村庄原则上不编制村庄规划,应划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编制村庄规划的,可以根据实际发展需求进行优化提升,优化提升后依法报批。
第七条 村庄规划的内容和深度应当符合《金沙娱乐城村庄规划编制指引(试行)》要求,主要包括:
(一)村庄发展目标;
(二)国土空间总体布局及用途管控;
(三)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
(四)村庄配套设施规划以及安全与防灾减灾规划;
(五)产业的发展引导;
(六)历史文化保护与乡村风貌塑造;
(七)近期规划;
(八)其他应当纳入规划的内容。
第八条 编制村庄规划可以预留一定比例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农村村民住宅、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产业发展等。机动指标使用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突破生态保护红线。
第九条 村庄规划由所在地镇街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具体编制工作应委托具有相应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承担。
村庄规划成果由镇(街道)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初核,初核通过后征求相关部门及利害相关人意见,组织专家评审。稳定成果上报区自然资源部门审查后报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委会审议。在报送审批前,规划应在网站及村内公示30个自然日,并提交村民委员会审议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送审批材料中须附具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以及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等材料,同时,数据库成果应先通过村庄规划数据库检查软件质检。
规划经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委会审议后,由各镇(街道)上报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条 各镇(街道)应当自村庄规划获得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村公告栏等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规划的主要内容和图纸。未经公布的城乡规划,不作为规划管理和城乡建设的依据。
区自然资源部门应在规划批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规划成果按照数据库标准汇交至市自然资源部门备案,统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经依法批准的村庄规划不得随意修改,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需修改的,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村庄规划修改分为规划修编和局部调整。
(一)规划修编。有下述几种情形,并经评估需修改的,组织编制单位应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修改申请,经批准机关同意,按规划编制程序要求开展规划修编,并报原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1.村庄发展条件、重大外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的(如行政区划调整、单元范围调整、上位规划发生变更等);
2.重大民生设施或建设工程批准或变动对乡村功能和布局产生影响的;
3.规划本身质量已不满足需要的、需要修改规划强制性内容的;
4.原村庄规划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
修编后的规划成果要及时公开和报备,更新叠加到金沙娱乐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系统。
(二)局部调整。规划不修改原规划强制性内容,不突破原规划约束性指标、各类空间控制线和分区管制等要求,且调整方向为保障民生需求、完善公共服务、提升基础设施、支持产业发展、推动产业升级、优化生态环境、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等正向优化的,或仅在必选内容基础上增加可选内容、进行分步编制的,由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开展局部调整,征求相关村民委员会和利害关系人意见、编制局部调整草案并向区自然资源部门提出调整申请,经同意后启动局部调整。调整成果经由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技术审查和专家论证,通过审查论证的成果应提交村民委员会审议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在网站及村委会现场公示7日,公示期满后,组织编制单位将规划局部调整成果上报市自然资源部门备案,并修改更新数据库。
第十二条 规划成果要求按使用场景分管理者层面(政府)和使用者层面(村民)两套成果。管理者层面成果内容包括:规划文本(含表)、管制规则、规划图则、技术图纸、规划数据库和必要的附件。使用者层面成果内容是“1+1”,即一图一书,一图:一图读懂村庄规划;一书:村规民约。
第三章 规划实施
第十三条 各镇(街道)应当加大对村庄交通、供水、绿化、公共照明、医疗、垃圾处理、厕所和污水治理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和公益事业,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乡村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乡村经济发展。
第十四条 各镇(街道)应当按照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因地制宜,引导农村集体围绕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产业振兴。应当支持农村集体立足本地资源和生态优势,利用乡村特色风貌、优秀传统文化等,引入乡村运营主体,发展特色种植、生态农业、乡村旅游、文化体验、拓展训练、健康养老等业态。
第十五条 乡镇企业、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公益事业、村民自建住房等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应当符合村庄规划,并按照有关规定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村庄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使用国有土地进行建设的,应当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各类建设活动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应当依法依规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 区住建水务部门应当结合村民安居需求、气候条件、地形特点、传统文化和传统民居风貌等因素,编制农房风貌通用图集,免费供村民使用。
第十七条 各镇(街道)应当把各自然村确定并报各镇(街道)备案的农房主色调等风貌管控要素作为自建房施工图设计和审批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以及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
在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和村庄历史文化保护线内,应当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区人民政府及区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加强对村庄规划编制、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核查资料、现场检查、设立举报电话、受理投诉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并依法纠正违法不当行为。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依法公开,供公众查阅和监督。
第二十条 各镇(街道)应当加强对村庄规划实施的日常监管和巡查,利用网格化、智能化监控手段,及时发现并依法制止违反村庄规划的行为。
鼓励各镇(街道)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宣讲等形式和广播、网络等途径加强对村庄规划实施的宣传教育,引导村民参与规划实施。
第二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村庄规划的相关工作,对违反村庄规划的行为予以劝阻并及时向各镇(街道)或者区自然资源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 对依法应当编制村庄规划而未组织编制,或者未按法定程序编制、审批、修改村庄规划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有关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2024年8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三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